解析:
取保候审并非指涉案情轻微,而是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运用的一项强制性手段,主要针对那些可能被判以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亦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这项措施旨在让他们在等待司法审判的过程中得以维持自由身,但同时也需要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作为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