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您被取保候审期间,若接到法院的通知要求您前往办理手续,这往往意味着案件出现了新的进展或者需要您积极地协助调查工作。您需要提前准备好有效的身份证明、取保候审的书面决议,以及可能需要用到的其他相关材料,例如由律师代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等等。在法院方面,他们可能会对您进行深入的询问,或者要求您在特定的文件上签字确认。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务必绷紧神经,严格遵循法院所发出的通知中的时间安排与具体要求,准时参加所有的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