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律师在普通的诉讼过程中,有权与对方当事人私下会面,然而,这种做法往往需经得起当事人的许可,或者在法律程序中的特定环节,例如调解、协商等场合下实施。律师的此项职能自是为了更为深入地理解案件的全貌、探讨并寻求公平公正的解决办法,此外也是为了达成和谐合理的协议而做出贡献。
然而,作为职业道德规范的坚守者,律师有责任保护客户的个人隐私,严禁泄露任何可能对其客户造成不利影响的敏感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