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案件中,涉案嫌疑人确实可获得准予取保候审的资格,然而,这仍需依据相关案例以及嫌疑人自身状况进行具体分析。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程序中所实行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适用范围主要针对那些极有可能将被判以管制、拘役或同步执行附加刑处罚,也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引发社会风险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作为相应的司法机构有权行使裁量权,对是否应采用该措施进行明确规定与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