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拘留期内,被拘留人员在看守所的各项支出通常是由国家负担,其中涵盖了基本的生活用品以及保证监管工作正常进行所需的各类费用。因此,在此阶段,个人并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然而,若出现诸如医疗救治等特殊状况,则可能会要求家属承担相应的费用,但这种情况并不属于常规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