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所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无论犯罪实施者身处何地,若其协助行为涉及跨区域的违法活动,均将依法被追诉。这是由于我国的刑事立法采用了"属地管辖"的基本原则,只要犯罪行为或结果发生于我国境内,我国司法机构便具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