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交通警察局对相关案件进行正式立案之后,若涉案人员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条件,那么他们的家人或者聘请的律师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公安部门提交相应申请。在此过程中,首要重要的环节便是论证该涉案人员是否有诸如逃脱刑事调查、司法诉讼以及审判等潜在行为倾向,同时还需要确认该人员不会对目击者的证言形成阻碍或者故意毁灭关键证据来干扰案件的审理工作。
此外,我们还需权衡该人员的社会危害程度以及案件本身所涉及的具体性质。通常情况下,申请方必须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或者提前交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保障措施。待公安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材料审核并通过之后,一旦确认为合乎情理,便会出台取保候审的最终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