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界定,协助电信网络犯罪的行为被定义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果情节较为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将附加或者独立于罚金的刑事惩罚。具体的刑罚期限将会依据犯罪情节的复杂程度进行全面考量,包括但不限于犯罪所得金额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等等。
然而,如果犯罪所得尚未达到一万元人民币,那么在法院进行量刑裁决时,这一情况有可能被视为减轻刑罚的因素。
然而,是否构成“情节严重”仍需结合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因此,我们无法直接给出确切的刑罚期限,而必须等待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