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福建省所做出的刑事判决均需遵循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法律法规,绝不应因为地域因素而产生明显的差异性。关于是否应当适用缓刑,这主要取决于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罪犯的悔过表现以及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若犯罪行为相对轻微,并且罪犯符合缓刑的相关条件,那么法院便有可能会考虑给予缓刑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