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拘留期间,当事人通常无需自行提交无犯罪证明。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依法对于涉嫌犯罪的人员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其目的在于保障司法程序的正常运作,并在必要时对涉案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以便于公安部门展开深入调查和审讯工作。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严谨的调查取证来确认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而非关注被拘留者个人是否存在犯罪记录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