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请注意,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保释。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之内,取保候审是一项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刑事强制性手段,其主要功能是为被控告者或者被告人提供一个机会,能够在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出合适的担保人之后,在不影响案件审理进程的情况下暂时地从拘禁环境中释放出来。
然而,保释这一术语则更为类似于英美法系中的具体概念,它通常需要被申请者支付一定额度的保证金来保障出庭受审的权利。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两者之间在法律属性及使用条件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