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非法集资行为以及洗钱罪均属于性质非常严重的经济犯罪类型。对于非法集资类犯罪,其量刑标准往往与诈骗罪相衔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2条规定,若情节极其恶劣或是涉及金额较大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处以相应罚款;
至于涉及洗钱罪行的犯罪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规定,只要情节严重,就可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附加罚款。具体的刑期则需结合实际犯罪金额、情节及其所带来的损失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上述内容仅为基本刑期,实际判决结果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而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