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成功完成取保候审相关程序之后,通常情况下,会由负责案件侦查工作的公安部门通知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士或其亲人以及他们的法律顾问(即辩护律师)到公安机关进行相关事项的处理及办理释放手续。当被取保候审者接收到上述通知时,他们应当根据指示的时间及地点按时赶到,并且随身携带所需具备的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备不时之需。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由于各地对取保候审程序的具体操作方式可能存在部分差异,因此对于具体的流程我们建议您向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详细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