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丈夫能否获得取保候审,取决于他所涉及的具体犯罪行为的性质及其严重性,以及他是否具备获得取保候审的法定资格条件,而并非仅仅因为妻子怀孕这样一个事实因素。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并处实行附加刑的罪犯,亦或是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度的人员,只有在他们适用了取保候审后不会给社会带来任何危害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批准其取保候审。因此,假若您的丈夫符合上述所有条件,那么他是有机会向相关机构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