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危险驾驶罪所施加的限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种犯罪行为必须在道路上驾车使用机动车辆,而且还需要具备特定的危机行为,如酗酒驾驶、追逐竞赛、严重超越速度极限以及过度装载等;
其次,这些行为必须对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即很有可能引发大范围的交通事故或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
最后,这个犯罪行为必须属于故意行为,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应当明确知道其行为会带来相应的风险,却仍旧毫不犹豫地去实施这种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