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口供记录的次数并无明文规定,这主要取决于案件调查工作的实际需求。检察院有可能在案件的不同阶段多次传唤犯罪嫌疑人接受询问,以便深入了解案情细节或者对相关证据进行核实。这个过程可能涵盖了初步调查、审查起诉等多个环节,具体的询问次数则会根据案件的复杂性和疑难程度而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