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侵犯司法警察权利的处罚,依据主要源自于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的明确规定。此类犯罪行为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可能面临罚金的处罚;
然而,如果导致他人受到重伤甚至死亡,或者出现了其他极其严重的情况,那么相应的惩罚力度将会更加严厉。设立这一罪名的初衷是为了维护我国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的权威性和尊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