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交通肇事罪的不起诉的司法流程通常包括如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由公安机关进行深入的调查取证工作,这其中包括了对交通事故发生的详细过程进行了解,搜集能够证明事件真相的所有相关证据,并经过严谨的分析判断以明确各个涉案方在事故中所承担的相应责任。
其次,当公安机关经过公正且全面的调查和评估之后,认为在本起事故中涉嫌犯罪或者情节相对轻微、可以不适用于刑事追责的情况下,便会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以便启动后续的司法诉讼程序。接下来,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后,会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定该案件是否满足不起诉的条件。若经审查后发现无需提起公诉,检察院将会依法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然后,检察院会将不起诉的决定书送达到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害人等相关人员手中,以便他们知晓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最后,如果当事人对于检察院所做出的不起诉决定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利提出复议申请或者向上一级检察院进行申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