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对于法定最高刑期在五年及五年以下的重大刑事案件,若经过五年时间的沉淀,依法将不再进行追究。
然而须予以特别强调的是,若犯罪行为呈现延续性或持续性的特点,那么其追诉有效期应自犯罪行为彻底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