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暴力互殴并不必然构成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寻衅滋事罪。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定,寻衅滋事罪通常涉及的是毫无缘由地引发纷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表现。若当事人双方的斗殴事件发生在私密场所,并且并未对公共秩序造成任何实质性的干扰与破坏,那么这种情况下,可能无法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
然而,倘若此类事件发生在公共场合,对他人或者社会秩序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那么就有可能会被视为寻衅滋事罪行。
至于最终的定罪结果,则需要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条款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