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所谓“帮信罪”,即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然而,倘若涉及的案件金额相对较小,那么通常情况下,被告人有可能不会面临起诉。
然而,是否对被告人提起诉讼,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其最终的决定权在于多方面的考量因素,其中包括了行为所带来的社会危害程度、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以及其是否具有诚恳的悔过表现等等。在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的过程中,他们将会全面地评估上述各种因素,如果他们认为该行为的情节较为轻微且造成的危害并不严重,依照刑法的规定,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话,那么他们就有权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