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要求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居住场所中(含户籍所在地及常居地)安静等待审判结果,未经执行机构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区域。他们有义务确保联系方式始终保持畅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传唤工作,且不得对证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扰,亦不可恶意毁损、篡改证据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