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存在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一法定罪名。
根据该法典中的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具体要求,倘若一个个体因触犯此项法规而遭受定罪和服刑处罚后,其过去的犯罪纪录通常情况下并不会被予以封存。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封存措施主要是针对那些尚处于未成年阶段、初次涉及刑事案件的个体,而对于成年人来说,除非具有特定的法律规定或者司法解释的特别授权,否则他们的犯罪纪录将无法得到封存。因此,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成年人因涉嫌“帮信罪”所留下的前科,并不符合封存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