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公开审理寻衅滋事罪案件之际,所具备的具体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类案件并非受限于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者商业机密等不适宜予以公开审理的特殊情况;
其次,从案件性质来看,其也未涉及到未成年人涉案这一重要因素;
最后,审判过程中亦不存在其他需要实行不公开审理的特殊情形。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严谨规定,所谓的“公开审理”,即是指在人民法院对各类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除了针对特定类型的案件之外,其余案件都必须进行公开审讯,同时允许广大民众进行现场旁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