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领域中,所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又被简称为帮信罪。它特指那些明知道别人正在通过运用信息网络来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却依然向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各种先进技术支持,或者干脆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种种便利服务的行为。当涉及到高达36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流动这类重大案件时,基本上都需要经过刑事调查、证据搜寻、嫌疑犯逮捕、起诉以及审判等一系列严谨而复杂的程序。犯罪嫌疑人有可能会因此承担起刑事责任,比如缴纳罚款或者身陷囹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