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犯罪嫌疑人获得取保候审之后,其涉案的案件随即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而作为负责审理该类案件的检察机关通常会在一个月以内,依据相应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综合评估和权衡,由法院庭审后作出决定是否提出公诉。
然而,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则这一期限可依法延长至一个半月。一旦检察机关决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必须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被告方,同时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如需进一步延长审判期限,则必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定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