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其核心含义为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从拘役场所中释放,等待随后的法庭审理。在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通常是基于法院对当事人的信任,即他们并无潜逃司法程序或重新犯罪的风险,并且对社会安全也不构成严重威胁。然而必须注意的是,这并不代表当事人最终将免于法律制裁。在案件审理完毕之后,若法院判定被告人有罪,那么他们仍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然而,在此期间,如果被告人能够保持良好的行为表现,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那么这些因素都有可能对最终的量刑结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