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在案件侦查阶段所受时间上的制衡确实是有明确规定的。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对取保候审的最长执行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即不允许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负责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的侦查机构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确保完成对犯罪嫌疑人的各项调查核实工作。若发现仍存在必要继续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来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时,则应依法依规地重新启动相应程序并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