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框架下,若您作为涉案人员的亲属或者律师,有意图对其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首先必须要符合该法律条款所规定的各项条件。例如,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受到威胁等等。在满足上述条件之后,您可以向负责案件办理的司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同时还需要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嫌疑人就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否则将会面临保证金被没收或者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