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法律框架内,涉及到对于他人财物之侵占的违法行为,一般会被认定为“侵占罪”范畴之内。侵占罪的具体含义是指行为人在未获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原本由其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或者是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擅自将他人遗失或掩埋的物品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又拒绝返还或上缴这些财物。此类犯罪行为主要侵犯了受害者对其个人财产的所有权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