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被采取拘留措施之后,犯罪嫌疑人家属以及他们聘请的律师有权随时提出变更为取保候审的请求。然而,最终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则要根据每一起个案的具体情况以及所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判断。通常来说,若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中所列举的各项条件,例如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状况;亦或是正处于孕期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特殊情况,并且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的话,那么便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