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故意伤害罪的逮捕流程通常包含如下六个环节:
首先,由公安机关启动立案侦查程序。在此过程中,如不幸发生了故意伤害事件,公安机关将会依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调查取证工作;
其次,根据案情需要,警方需要搜集并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实犯罪嫌疑人确实实施过故意伤害的行为;接下来,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会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批准逮捕的请求;然后,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的申请之后,会在法定的期限内对相关证据和事实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逮捕的条件;
最后,如果经过审查,检察院认为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那么他们就会依法作出逮捕决定,反之则可能会采取取保候审或者其他强制性的法律手段来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而在检察院做出逮捕决定之后,公安机关会立即执行逮捕命令,并将犯罪嫌疑人送往当地的看守所进行关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