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返还事宜,通常情况下是在相关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和终结之后才会进行。只有在作为被取保候审对象的当事人能够严格遵守这项制度所设定的各项条款与条件,同时没有选择逃避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的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程序,并且在最终的判决结果公布且生效之后,确认其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或者虽然被判定应受惩罚,但其已经完成了全部的刑罚执行工作之时,才能将其缴纳的保证金予以全额返还。
然而,若在此期间内,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出现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那么他所缴纳的保证金就有可能面临被依法没收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
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及时通知提供保证的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单位或者个人。对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