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职务侵占罪这一法律术语并不是必须以存在书面合作为前提。该罪名主要是为了惩治那些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担任职务的员工,私自利用其职权范围内的方便条件,非法占有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务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虽然在一些特定的案件中,合同也许能够成为证明员工实施侵占行为的有力凭据,但是它并不能被视为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必不可少的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