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美丽的江苏省会城市苏州,如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依法满足特定前提条件,那么他们有权向当地司法部门申请适用取保候审这一法律程序。在我国法制体系中,取保候审被视为一种特殊的刑事强制措施,它赋予了嫌疑人或被告在未被剥夺自由的状态下等待法律裁决的权利。通常这类措施适用于所涉及罪行并非特别恶劣,预计将面临相对轻微刑期处罚的事件,另外,若嫌疑人因为身体状况欠佳、妊娠等特殊原因也可以提出这样的请求。然而,取保候审的最终审批权归属于法院或公安机关,具体是否能够获得批准则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和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