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之后,涉案被告仍然需要面临着审判机构的进一步审理。此举为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种拘禁、限制人身自由的临时性措施,其中含有托管、照看情绪不安的被告或是被指控人的要素,让他们在未经监牢之苦的状况下,静待法律公平公正的审判。
然而,这并不代表案件已经画上了句号,恰恰相反,这仅仅是整个诉讼程序的一个环节。法院仍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据,对被告的法律责任进行深入的审查与判断,以期得出最终的裁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