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明确规定,敲诈勒索罪之拘留期限通常不会超过三十七日。然而,若遇流窜作案、频繁作案或者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人,则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内。此外,针对其中部分案件,检察院进行审查批捕的时间最长亦为七日。因此,总体而言,拘留期限包括侦查与审查两个环节,共计不得超过三十七日。然而,实际拘留时长仍需依据案件具体情况,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