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遇欠款纠纷事宜,您有权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例,对涉及民事权利的诉讼事宜,法律设定了年期为三年的期限,该期限自当事人知晓或是应当知道自身权益受损及应承担相应义务之日开始算起。据此,即便出现欠条超出两年期限的情况,只要没有超过三年的法定诉讼实效,您仍有权力发起相应的法律诉讼程序。然而请务必留意的是,倘若超出这一诉讼实效,则可能会在法庭审理中对您的胜诉产生不利影响,此时被告方往往可借此理由提出时效抗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