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公安专业领域内的取保候审流程,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首先,当公安部门判定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取保候审时,他们应制作一份详细的《提请批准取保候审意见书》,同时将相关案件资料以及证据文件,同步移送至同一级别的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批。
其次,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取保候审意见书》后的十日内,必须作出相应的决策。如果人民检察院决定予以批准,那么公安机关便可按照相关程序执行,同时向犯罪嫌疑人提出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要求。
再次,在取保候审期限内,公安机关应全面负责监管和指导犯罪嫌疑人,尽可能确保他们切实遵守有关的取保候审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