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在当事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期间,一般情况下是将相关文件以口头方式告知在场人员的,而不是通过传统的方式来进行传票的发送和传送。这是因为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通常针对的是那些涉嫌违法行为并且需要进行更深入调查的案件。在此过程中,执法部门将会发出拘留证明书,并且在拘留后的24小时之内,会向涉案公民的家属等密切关系人通报有关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