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制度的法定最长限制为总计不超过十二个月之久。在这段时间内,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办理进展情况,依法实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侦查活动、提起公诉以及审判等相关司法程序。若所规定的期限届满,则应及时终止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