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刑法体系中,对于强奸罪的确立裁决并非完全基于当事人双方的陈述。实际上,证据的全面性以及其真实性才是决定是否构成强奸罪的核心要素。陈述本身只能作为主要证据之一,且需要与诸如物证、目击者证词、专业鉴定结果及实地勘测记录等多种类型证据相互印证。在仅有双方陈述而缺乏其他证据支撑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采取审慎态度,以防止出现误判。因此,即便仅有双方陈述,也不能直接判定为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