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退赃完成之后,申请取保候审的适宜条件往往涵盖以下几点:
首先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违法行为性质相对轻微且对社会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小;
其次,他们很可能会被判处相应程度较低的刑事惩罚;
再次,在过去并未存在任何犯罪记录或是具有诚恳反思自己行为的良好表现;此外,若犯罪嫌疑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不足以适应长期的强制关押;
最后,如果案件的审理过程已经持续了相当长时间,但仍未能得出明确结论,也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然后再做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