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能否将通过施压手段向他人索取钱财的行为视作构成寻衅滋事犯罪,这主要取决于这类行为的具体情节以及其所包涵的目的。假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唯一的目的,强行索求他人财物,且在数量上已经达到一定程度,或者该类行为已经反复实施过数次,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敲诈勒索罪,而并非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通常涉及到的是那些无缘无故挑起事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