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手段,其核心目的在于有效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司法机关的调查或者审判。而民事判决则主要针对和处理民事纷争问题。这两种法律行为分别归属不同的法律范畴,彼此间相互独立且并无直接关联性。因此,即使在刑事拘留期间或者拘留结束后,对于相关的民事争议,仍然可以依据独立的民事法律程序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