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并非会自行解除,而是必须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方可解封。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明确了,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经过充分考察之后,发现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并未导致社会公共安全受到明显威胁的,应立即撤销取保候审措施。另外,当取保候审的期限达到法定时限后,也将自动解除。通常情况下,这个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当案件审理终结,例如判决书正式生效或者案件被撤回,那么取保候审的相关程序也将随之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