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因涉嫌触犯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而办理了新的银行账户或信用卡,那么其是否会面临刑事处罚,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若行为人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仍然为其实施犯罪提供诸如信用卡等支付结算工具,且情节严重者,则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帮信罪,并需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然而,最终是否会被实际判处刑罚,还需要综合考量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的恶劣程度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