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旦涉案人员或是被告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接到有关部门采取取保候审的裁定后,他们将依法负有支付保证金的义务,或者寻找保证人以配合执行这项措施。当法院或是公安机构接到保证金,并对保证人做出认可后,他们将依据法律规范起草并发送一份《取保候审决定书》给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这一过程中,当事人需在《取保候审决定书》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相关手续,一旦手续完备,便可从羁押场所获得释放。在释放之际,相关工作人员会要求嫌疑人或被告人签署《释放证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