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案人员遭受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机关往往会于24小时之内通知其亲属关于拘留的理由以及拘留场所的信息。然而,由于案件的复杂程度或者存在特殊状况时,这个通知时间有可能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48个小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此规定并不适用于那些无法通知到亲属或者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恐怖主义活动犯罪等特殊情况,在此类情况下,通知时间可能会被相应推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