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普通侵占罪的立案管辖权问题,一般均归属至公安部门受理办理。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通常是由公安机关承担的。在涉及到例如个人或组织的财产被非法侵占等各类侵占罪时,受害方有权向本地公安机关提交相关的报案材料,然后由公安机关展开深入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正式立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